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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的工作通知


关于报送“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人员信息梳理工作,现请各单位报送“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截至2024116日,我校在编教职工、校聘工作人员。

二、报送要求

上述人员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教职工,需及时进行填报。

1.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2.同时具备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详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三、报送材料

1.教职工个人需将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后报送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进行命名。于11月8日12时前与《**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统计表》一并发送至教师工作部叶淑香OA。

 

附件:1.**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统计表》

      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6

 

 

附件【附件1: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