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门、附属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人员信息梳理工作,现请各单位报送“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截至2024年11月6日,我校在编教职工、校聘工作人员。
二、报送要求
上述人员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教职工,需及时进行填报。
1.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2.同时具备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详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三、报送材料
1.教职工个人需将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后报送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进行命名。于11月8日12时前与《**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统计表》一并发送至教师工作部叶淑香OA。
附件:1.《**单位“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统计表》
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 年版)》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