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理论
学习(第一周)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门、附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全校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深入、精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教师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能力提升相结合,根据学校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要求,现将第一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二、学习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学习内容
1.2025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3.《新疆师范大学2024年工作总结》(新师校发〔2025〕1号);
4.《新疆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师校发〔2025〕7号)。
四、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及小组研讨等多种形式。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门、附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学习,提升理论素养,拓宽工作视野,真正让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要切实做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新闻动态,同时做好学习记录、图片、出勤情况等有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25日